招标信息
新建雄安新区至忻州高速铁路河北段第一批建管甲供物资(桥梁、隧道防水材料及桥梁支座)招标公告
日期:2023-01-30 物资   桥梁   防水  
*** 1.招标条件
建设项目新建雄安新区至忻州高速铁路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雄安新区至忻州高速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20]196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雄安高速铁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资本金由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山西省出资,资本金以外使用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资本金占总投资的40.7%,其中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52.6%、河北省22.5%、山西省24.9%招标人为雄安高速铁路有限公司。本次招标项目新建雄安新区至忻州高速铁路河北段第一批建管甲供物资(桥梁、隧道防水材料及桥梁支座)招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新建雄安新区至忻州高速铁路起自京雄城际铁路雄安站,经河北省雄安新区、保定市清苑区及望都、曲阳、阜平等县,山西省五台山风景区,忻州市五台县、定襄县,接入忻州西站,正线全长342km,全线设12个车站(含1个预留车站),雄安新区地下段利用拟建的东西轴线隧道工程进行布设,同步建设相关存车场、存车线。
招标范围及内容:建管甲供物资桥梁、隧道防水材料及桥梁支座。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3.1.1各包件专用要求详见附件1:招标公告附表。3.1.2投标人不得存在:①被国家铁路局纳入“黑名单”管理的单位(在公布期限内);②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截图;③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录。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截图;④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3年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在投标文件中出具“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截图;⑤投标物资被国家铁路局铁路专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通报为不合格的;⑥投标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3.1.3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不接受其参与投标活动。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诚信要求
4.1本次招标不接受有下列行为的申请人提出的申请:
(1)在规定期限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2)在规定期限内被列入国家铁路局“黑名单”管理的。
4.2本次招标对在规定期限内存在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依法进行限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投标人于2023年01月31日12时00分至2023年02月06日17时00分,(请登录)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3年02月28日08时30分至2023年02月28日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2月28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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