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莱州市慢性病防治院全自动体外过敏原检测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1-30 慢性病   防治院   全自动  
详细信息
 
项目概况
 (莱州市慢性病防治院全自动体外过敏原检测仪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2月21日9时(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莱州市慢性病防治院全自动体外过敏原检测仪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99万元,预算金额为招标的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见附件本项目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见附件本项目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供应商,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提供相应货物,提供相关服务的能力,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无不良信用记录(即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山东”等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按照烟发改公管【2022】334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应用信用信息报告制度的通知》,信用信息报告获取渠道投标人(供应商)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信用信息”栏目,查询并免费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也可使用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并留存备案。
3. 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投标人为产品生产厂家,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经销商,若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投标人应具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若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投标人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即日起至2023年2月20日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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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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