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河南师范大学2022年中央财政商学院电商运营与智能数据分析综合实训室软件平台项目包4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3-01-30 软件   电商运营   智能数据  
项目概况
河南师范大学2022年中央财政商学院电商运营与智能数据分析综合实训室软件平台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请登录)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2月1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豫财磋商采购-2022-1177
2、项目名称:河南师范大学2022年中央财政商学院电商运营与智能数据分析综合实训室软件平台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538,000.00元
最高限价:1538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豫政采(2)20221954-4 审计学实验软件采购及管理会计实验软件采购 480000 48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河南师范大学2022年中央财政商学院电商运营与智能数据分析综合实训室软件平台项目标段内软件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及质保期内外服务等(具体数量详见附件)。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质量要求:合格,且满足采购人要求
5.4质保期:验收合格后三年
5.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完成产品的供货、安装及调试。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满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有供应商成立时限不足要求时限的,由供应商根据自身成立时间提供证明资料)。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月份以来任意一个月份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有供应商成立时限不足要求时限的,由供应商根据自身成立时间提供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时间:资格审查时)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8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此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1月31日 至 2023年02月0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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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53658172
手机:13522553979(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songyang@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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