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淮安市公安局淮安分局跨部门共享平台及视图库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1-30 安装   共享平台   淮安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HAZC-2022110059-001-HA
(二)项目名称:淮安市公安局淮安分局跨部门共享平台及视图库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第三次)
(三)预算金额:人民币伍佰陆拾伍万捌仟元整(565.8万元)
(四)最高限价:无
(五)采购需求:跨部门共享平台及视图库设备采购及安装,1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六)合同履行期限:中标人签订合同后,180日内必须完工,工期每超过6日扣合同总价的1%,最多不超过15%。合同签订后270日内未完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六项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3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属于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项目,中小企业合同金额比例为不低于%(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该部分的%)(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和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须提供《分包意向协议》(详见示范格式六)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示范格式四),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如果投标人为小微企业且所有标的均由其本身承接,视同符合本条资格条件,则无需再进行分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示范格式四),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
分包意向协议中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或者投标人本身所有标的均由小微企业承接的,对投标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0.2项。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0.1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非投标人自身具有的,应提供母公司或分公司关系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
(2)投标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非投标人自身具有的,应提供母公司或分公司关系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
(3)投标人具有工信部颁发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具有《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非投标人自身具有的,应提供母公司或分公司关系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
(四)拒绝下述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2月21日上午09:00

本招标项目仅供 商务VIP会员及以上会员级别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该项目仅供商务VIP及以上会员查看

立即注册 立即登录 点击对接负责人
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