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上海局集团公司戚墅堰站消防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更新工程招标公告
***上海局集团公司戚墅堰站消防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更新工程施工已具备招标条件,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施工承包人,现发布招标公告如下: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上海局集团公司戚墅堰站消防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更新工程已由《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下达2023年预安排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上铁财函〔2022〕758号)”批复执行,资金已落实。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常州站负责本项目建设计划实施,计划于2023年6月30日前竣工交付使用,目前已完成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
2.项目概况及要求
2.1 项目地点:戚墅堰城际站
2.2 项目内容:由于设备老化,运行中有时会有反应迟钝等现象,不能有效地达到自动报警的功效,存在安全隐患。主要实施内容为成套更换戚墅城际站消防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包含:火灾自动报警主机1台、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备)。
2.3 项目承包方式:本项目采用包工包料的发包形式,在招标范围内投标人均不得漏算、多算、错算。本项目由中标人总承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或转包。
 
3.投标人资质条件及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性质的供应商。同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必须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同时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认证机构认证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证书。
3.3 投标人拟派驻的项目人员资质要求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件。同时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并且与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
施工人员须具备行业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四级(中级)建(构)筑物消防员证书,并提供相关人员公司缴纳社保记录证明。
投标人须具有铁路消防设备设施更新大修等类似项目的新建或改造安装业绩,且近3年内承担过类似工程。
本项目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明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管理人员必须到位,不得随意更换。
3.4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应具备相应的财务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
(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投标人未处于被暂停投标状态;
(5)投标人未处于因招投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或招标人企业主管部门处罚期限内;
(6)本项目由中标人总承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或转包;
(7)同一企业集团母、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同一企业集团公司的子公司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不能超过1家;
(8)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不得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的内容;
(9)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2023年02月14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间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记录,失信问题已处理、整改完成的除外。
(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条件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5.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5.1 《招标文件》费用及支付方式
本次招标,《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北京时间2023年1月30日09时00分至2023年02月14日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23年02月14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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