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南通市海门区海门港新区道路交通安全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1-30 道路   交通   道路交通安全  
南通市海门区海门港新区道路交通安全整治项目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电子招标)
南通市海门区海门港新区道路交通安全整治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为财政资金,且已落实,拟通过招标(资格后审)方式确定施工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海门港新区道路;
2、工程内容:详见《固化清单》;
3、工程规模:简易预警系统、标志板、指示牌、曝光灯等,具体详见固化清单;
4、工程质量:合格;
5、计划工期:三年(具体根据招标人实施零星项目确定);
二、标段划分:
招标内容
合同估算价(元)
申请人
资质类别及等级
项目负责人
等 级
南通市海门区海门港新区道路交通安全整治项目
354200
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和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二级及以上)
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
三、投标单位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和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二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
若不同时具备上述两项资质,可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牵头人必须为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投标人可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两家(含牵头单位),并由牵头单位进行网上报名。申请人为联合体的,其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申请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未处于不合格状态。
3.3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5、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6、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所有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且无在建工程;
8、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不得兼职;***
四、***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2月10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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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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