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长春热电厂氨区重大危险源综合治理项目EPC工程水解反应器撬装模块招标公告
日期:2023-01-30 华能吉林发电   长春热电厂   发电  
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长春热电厂氨区重大危险源综合治理项目EPC工程水解反应器撬装模块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请登录))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长春热电厂氨区重大危险源综合治理项目EPC工程水解反应器撬装模块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西安西热锅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吉林省
2.2 规    模: 4×350MW
2.3 标段划分: 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长春热电厂氨区重大危险源综合治理项目EPC工程水解反应器撬装模块采购标段包1
2.4 交货地点: 吉林省,长春市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长春热电厂
2.5 交 货 期:  2023年5月30日前(具体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2.6 招标范围: 采购3台氨出力204kg/h的尿素催化水解反应器撬装模块,包含供货、运输及指导安装、调试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2项应用于国内6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非同一电厂)的尿素催化水解反应器撬装模块供货业绩且投运一年及以上。业绩须附合同扫描件(含首页、能反映机组容量、供货清单等关键页、签字盖章页等),并提供设备已投运一年及以上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2)投标人应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1月30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02月06日17时00分止。
***招标文件费:标段"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长春热电厂氨区重大危险源综合治理项目EPC工程水解反应器撬装模块采购标段包1"售价:80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2月20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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