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项目名称: | 海油工程青岛公司2023-2025年度HW49含危废物包装、容器类危废处理年度协议 |
完工期: | 2023年3月1日至2026年2月28日 |
项目概况: | 中标单位为招标方提供合法合规的HW49含危废物包装、容器类危废物清运及处置(或利用)服务,服务期限为2023年3月1日至2026年2月28日。 |
项目所在地: | 青岛市黄岛区 |
服务内容简介: | 中标单位为招标方提供合法合规的HW49含危废物包装、容器类危废物清运及处置(或利用)服务,服务期限为2023年3月1日至2026年2月28日。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资格要求: | 1. 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投标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如出现不同投标人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相关投标均无效,招标人随时有权做出拒绝投标、取消投标资格、取消授标、不签订合同或在合同签订后终止合同等决定,相关投标人须无条件接受,且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由对应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自2022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的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扫描件一份,用以证明投标人及其所合作的运输单位在日常危废处置业务运营中严格遵守国家针对危险废弃物转移的要求。 2. 资质要求(开标时需进行信息公开):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或“危险废物许可证”,同时该许可证中应涵盖HW49:900-041-49(或HW49全类别)的危险废物经营范围,且核准经营方式应包含“收集、贮存、处置”或“收集、贮存、利用”,同时被批准的经营规模年处理量应大于等于招标人年总计预估处理数量(367.33吨/年)。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否 |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 2023年01月30日到2023年02月0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