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平泉市国有林场防火视频监控平台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1-30 视频   监控   视频监控平台  
2023-02-07 09:10:00
项目编号: ZC130800202300055 招标方式: 单一来源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开标时间: 2023-02-07 09:10: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02-07 09:10:00    
正式公告
***受平泉市林业和草原局委托,对平泉市国有林场防火视频监控平台服务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该项目采购标的金额未达到单一来源采购数额的项目,无需专家论证和公示。
项目名称:平泉市国有林场防火视频监控平台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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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采购人)名称:平泉市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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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评标办法:商定合理成交价并保证采购项目质量
资金性质:财政性资金
采购内容:国有林场防火视频监控平台服务
采购预算金额:(大写)伍拾万叁仟陆佰元整  ¥503600.00。
采购金额(最高限制单价):采购预算金额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
采购技术参数:详见第三部份采购需求管理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3年
质量标准:合格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项目要求: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联合体投标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规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根据冀财采[2020]14号文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等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3、投标保证金:
由企业基本账户汇出的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由企业基本账户汇出的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当投标保证金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时,请登录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保函服务系统提交、出具电子保函;
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保证金收取行为的通知》(冀财采〔2021〕7号),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自2021年5月1日起,不再收取供应商投标(响应)保证金。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5、无特殊资格条件要求
***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23年 1 月  31  日08时 30分(北京时间)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23年 2 月  6 日17时30 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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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59435680
手机:13681224795(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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