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推荐2名中标候选人,确定1名中标人,中标份额为100%。供货地点为山东移动省本部及各地市分公司数据中心及核心机房等。 1.3供货期:自甲方订单下达之日起30天内完成到货安装。 1.4质保期:自终验合格之日起不少于5年。 1.5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4195692.80元(未含税总价),4741132.86元(含税总价)。投标人投标报价(未含税总价、含税总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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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提供至少1份投标人2020年2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止的节能照明灯具类销售业绩。制造商和投标人之间的业绩不予计算。 2.3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或证明资料)。 2.4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须为制造商或唯一代理商。如为制造商投标,提供相关制造商资格声明;如为代理商投标,提供制造商出具的代理授权书(如三种灯具为不同制造商,均须提供相关的制造商出具的代理授权书)。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仅能委托一家代理商投标,否则均将被否决,不接受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投标。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6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被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东有限公司或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且影响项目履约的;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2月1日至今)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认定存在骗取中标行为的。 2.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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