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路河、下官河、姜埝河水污染治理工程检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3212812208190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车路河、下官河、姜埝河水污染治理工程 已由 兴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关于同意车路河、下官河、姜埝河水污染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兴发改审发[2022]46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兴化市清兴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车路河、下官河、姜埝河水污染治理工程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涉及安丰镇、陶庄镇、戴窑镇、昌荣镇、千垛镇和临城街道 2.2建设规模:对车路河、下官河、姜埝河提供水污染治理服务,涉及安丰镇、陶庄镇、戴窑镇、昌荣镇、千垛镇和临城街道、17个行政村、33个自然村。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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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付款方式:工程施工完成工程量60%后,付检测合同价的25%,工程施工完成工程量90%后,付至检测合同价的50%,工程结束提交完整正式检测报告并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检测合同价的90%,余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结清(不计息)。每次付款时均须由中标单位提交付款申请报告,经监理、建设单位审批,同时根据现行税务政策开具等额正式税务发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备/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资格;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4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 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为准。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3.5、3.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8投标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1)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筑工程质量检测资质[须包括见证取样检测和主体结构、地基基础检测(须包含静载检测及低应变检测)、市政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 (2)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有效期内); 3.9项目负责人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3.10根据苏信用办[2018]23号文规定,经查询,未列为联合惩戒对象的,未限制投标的;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投标人注册所在地为兴化市以外的检测机构,必须提供兴化市住建局备案手续(注册所在地为兴化市的检测机构不需要提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11月18日8时30分至2022年11月24日17时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