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321283220906000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文昌东路改造(戴王路至东阳路)工程 已由 泰兴市城市改造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以 2023年城区道路、桥梁建设项目(泰改建办交【2022】16号-2)--文昌东路改造(戴王路至东阳路)工程(泰改建办交[2022]16号2)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泰兴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文昌东路改造(戴王路至东阳路)工程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泰兴市文昌东路 2.2 建设规模:实施道路工程,道路长约1200米 ,配套实施道路改造,配套实施雨污水、强 弱电、路灯、绿化、交安设施等附属工程,项目估算总投资 8500万元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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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预付合同价的10%,施工招标结束后付至勘察设计结算价的6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勘察设计结算价的90%,工程审计结束后付清尾款。设计人应在发包人每次付款前开具正式发票,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付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备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者[市政甲级]或者[排水工程甲级]并且[道路工程甲级] 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 [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 资格;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还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者[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资质及以上]或者[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资质及以上]; (2)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或其他证明材料 ①时间要求:2022年7月- 2022 年9月; ②证明材料要求:a.拟派项目负责人为在职员工的,提供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b.拟派项目负责人为退休人员的,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须在投标单位注册。若退休后在投标单位工作时间已满足第①条时间要求的,提供退休证明、退休后投标人与该退休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若退休后在投标单位工作时间不满足第①条时间要求的,提供退休前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退休证明及退休后投标人与该退休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时间累加后须满足第①条时间要求) 注:上述所有证明材料,时间均应满足第①条时间要求,否则不予认可。 3.4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 否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单项工程投资额≥51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单纯的绿化工程除外)设计; 有效期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 合同签订时间 为准。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2)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3)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3.5、3.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设计单位。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 年 10 月 19 日 0 时 0 分 至 2022 年 10 月 25 日 0 时 0 分; 4.2 *** 平台和工具软件使用费12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 年 11 月 3 日 14 时 30 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