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沙河市殡葬管理所改扩建项目购置骨灰格位、电梯、吊唁厅附属品和装饰装修等项目第二标段招标公告 |
招标公告编号: | I1301000075048763001G02 |
招标内容: | |
沙河市殡葬管理所改扩建项目购置骨灰格位、电梯、吊唁厅附属品和装饰装修等项目第二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沙河市殡葬管理所改扩建项目购置骨灰格位、电梯、吊唁厅附属品和装饰装修等项目已由沙河市行政审批局以沙审批招标核【2021】2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沙 河市民政局,建设资金来自专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沙河市民政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 项目实施地点:沙河市殡葬管理所。2.2. 招标内容:沙河市殡葬管理所改扩建项目装饰装修,详见工程量清单。2.3.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2.4.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2.5. 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3.2.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3.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3.4.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1-30 00:00至2023-02-03 23:59(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2-21 09: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