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长春市九台区2021年龙嘉街道2万亩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项目施工(2标段)招标公告
日期:2023-01-30 高标准农田   标准农田   农田示范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九台区2021年龙嘉街道2万亩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项目(第1-6标段)已由吉林省农业农村厅以吉农建发(2021)16号文件批准,招标人为长春市九台区农田建设服务中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的内容及标段划分:
招标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内容
建设地点
招标控制价(元)
 
JLSCS22054(ZBA)-1
长春市九台区2021年龙嘉街道2万亩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项目施工(1标段)
地力培肥20000亩,增施有机肥4000吨,采取旋耕方式
龙嘉街道陆家村、红光村、饮马河村、大城子村、沿河村和双丰村
2842367.09
 
JLSCS22054(ZBA)-2
长春市九台区2021年龙嘉街道2万亩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项目施工(2标段)
衬砌明渠(沟)25.659公里;水闸27个;涵洞118个;机耕路14.897公里;平交道口27处
龙嘉街道沿河村
32344630.25
 
JLSCS22054(ZBA)-3
长春市九台区2021年龙嘉街道2万亩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项目施工(3标段)
衬砌明渠(沟)32.181公里;水闸4个;涵洞144个;机耕路14.524公里;平交道口33处
龙嘉街道陆家村、红光村、饮马河村
32804633.98
JLSCS22054(ZBA)-4
长春市九台区2021年龙嘉街道2万亩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项目施工(4标段)
衬砌明渠(沟)22.999公里;水闸4个;涵洞29个;机耕路20.321公里;平交道口28处
龙嘉街道大城子村和双丰村
29309651.86
JLSCS22054(ZBA)-5
长春市九台区2021年龙嘉街道2万亩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项目施工(5标段)
设备采购30套
龙嘉街道陆家村、红光村、饮马河村、大城子村、沿河村和双丰村
3204219.00
JLSCS22054(ZBA)-6
长春市九台区2021年龙嘉街道2万亩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项目监理标段
负责长春市九台区2021年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项目监理
龙嘉街道陆家村、红光村、饮马河村、大城子村、沿河村和双丰村。
1267854.00
2.2 计划工期:
第1标段(肥料标段):签订合同之日起,确保2023年5月30日前完成施肥作业。
第2-4标段(施工标段):2023年3月3日-2023年12月31日,共计304日历天。
第5标段(采购标段):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第6标段(监理标段):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保修期结束止。
2.3招标范围:
第1标段(肥料标段):施用有机肥,按照业主要求保质保量施肥入土。
第2-4标段(施工标段):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施工。
第5标段(采购标段):详见采购清单。
第6标段(监理标段):为长春市九台区2021年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项目提供监理服务。
2.4质量标准:
第1标段(肥料标段)有机肥质量要求符合NY525-2021标准,有机质、N、P、K、PH值、含水量、重金属含量等重要指标符合要求。
第2-4标段(施工标段):符合《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及国家相关工程标准要求,工程质量合格。
第5标段(采购标段):所采购的货物及所提供的服务满足业主要求及相关国家标准。
第6标段(监理标段):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
3.2 第1标段(肥料标段)投标人需具有肥料登记证书及符合有机肥料NY/t525-2021标准合格检验报告,并有配备足够数量的有机肥抛撒还田机械能力(代理商需提供厂家出具的唯一授权书);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备能够承揽本项目所需的人员及施工机械,在近5年内不曾在承包的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被逐被终止合同、必须不在处罚期内、没有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3.3 第2-4标段(施工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第2-4标段(施工标段)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为企业在职员工并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专业必须对应于资质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按照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吉建办〔2019〕55号文件要求提供查询网络截图),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不得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提供本单位(2022年)至少连续缴纳3个月的社保证明;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 第5标段(采购标段)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生产厂商或代理商);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备能够承揽本项目所需的人员及施工机械,在近5年内不曾在承包的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被逐被终止合同、必须不在处罚期内、没有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3.5 第6标段(监理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第6标段(监理标段)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为企业在职员工并具有相关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不得监理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其他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其他各专业监理人员满足工程需要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设立总监办公室,应对施工每个标段保证配备至少一名监理专职人员。提供本单位(2022年)至少连续缴纳3个月的社保证明。
3.6 财务要求: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9年至2021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1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1月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制度完善的承诺)。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本次招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9 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按照吉林省相关文件要求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10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1 投标人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查询截止时间为投标期内);在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12本项目投标单位仅可针对上述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不允许兼投,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自2023年1月30日8时30分至2023年2月3日16时00分(请登录)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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