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四采油厂2023年道路维护及防洪防汛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3-01-29 油田   道路   第四采油厂  
项目名称: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四采油厂2023年道路维护及防洪防汛工程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四采油厂2023年道路维护及防洪防汛工程已由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四采油厂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第四采油厂(厂生产成本+专项投资+隐患治理),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四采油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陕西省延安市、榆林市及内蒙古鄂托克前旗境内。
2.2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路面拓宽,挖方,填方,路基处理,路面处理,排水沟浇筑,防撞墩浇筑,道路标志桩、警示桩等附属设施完善,漫水桥、小型桥梁建设维护,护坡制作维护,平交道口建设维护,水毁道路及排水设施维护,汛后井场、站点、生活区、保障点等生产生活场所的水毁恢复,山体滑坡、塌方治理,油气水管线沿线水毁隐患治理及标志牌等附属设施完善,汛期应急抢险等。
2.3 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3月5日,计划完工日期:2023年12月31日,共301日历天。具体单项工程工期以招标人约定工期为准。
2.4 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具体内容
该项目总估算金额1200万元(不含税),根据建设规模与区域特点,本项目划分为6个标段,每个标段需一名中标人。其中:第一至第六标段每标段投资预算各200万元。(注:单项工程200万元以上的工程和应急抢险工程不属于本次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ZY23-XA503-GC319-1):第四采油厂2023年安塞、张渠油区及周边区域道路维护及防洪防汛工程,预估工程量主要有:雨毁挖方、填方21万方,路基、路面处理12000平方米,砂石道路升级维护1.3公里,新建混凝土路面1.2公里,排水渠修补、新建1.6公里,排水管铺设修补650米,集水池制作维护9处,过路涵管6处,小型桥梁维护2座,草袋护坡3200方,石砌护坡500方,平交道口建设维护3处,道路防撞墩浇筑、标志桩、警示桩等附属设施完善12处,以及其它汛期可能出现的不确定工作量。因路汛抢险工程属于临时性、突发性工程,实际工作量及最终结算金额以现场发生为准。
第二标段(ZY23-XA503-GC319-2):第四采油厂2023年杨米涧油区南及周边区域道路维护及防洪防汛工程,预估工程量主要有:雨毁挖方、填方18.5万方,路基、路面处理11000平方米,砂石道路升级维护1.6公里,排水渠修补、新建1.8公里,新建混凝土路面0.8公里,排水管铺设修补580米,集水池制作维护10处,过路涵管4处,小型桥梁维护1座,草袋护坡3400方,石砌护坡410方,平交道口建设维护2处,道路防撞墩浇筑、标志桩、警示桩等附属设施完善13处,以及其它汛期可能出现的不确定工作量。因路汛抢险工程属于临时性、突发性工程,实际工作量及最终结算金额以现场发生为准。
第三标段(ZY23-XA503-GC319-3):第四采油厂2023年大路沟油区南及周边区域道路维护及防洪防汛工程,预估工程量主要有:雨毁挖方、填方20万方,路基、路面处理10000平方米,砂石道路升级维护1.5公里,排水渠修补、新建1.6公里,新建混凝土路面0.7公里,排水管铺设修补500米,集水池制作维护12处,过路涵管5处,小型桥梁维护3座,草袋护坡3600方,石砌护坡470方,平交道口建设维护3处,道路防撞墩浇筑、标志桩、警示桩等附属设施完善14处,以及其它汛期可能出现的不确定工作量。因路汛抢险工程属于临时性、突发性工程,实际工作量及最终结算金额以现场发生为准。
第四标段(ZY23-XA503-GC319-4):第四采油厂2023年杨米涧油区北及周边区域道路维护及防洪防汛工程,预估工程量主要有:雨毁挖方、填方19万方,路基、路面处理11300平方米,砂石道路升级维护1.3公里,排水渠修补、新建2.1公里,新建混凝土路面0.9公里,排水管铺设修补700米,集水池制作维护11处,过路涵管7处,小型桥梁维护2座,草袋护坡3900方,石砌护坡400方,平交道口建设维护2处,道路防撞墩浇筑、标志桩、警示桩等附属设施完善12处,以及其它汛期可能出现的不确定工作量。因路汛抢险工程属于临时性、突发性工程,实际工作量及最终结算金额以现场发生为准。
第五标段(ZY23-XA503-GC319-5):第四采油厂2023年大路沟油区北及周边区域道路维护及防洪防汛工程,预估工程量主要有:雨毁挖方、填方18万方,路基、路面处理10200平方米,砂石道路升级维护1.5公里,排水渠修补、新建1.8公里,新建混凝土路面1.2公里,排水管铺设修补680米,集水池制作维护13处,过路涵管8处,小型桥梁维护2座,草袋护坡4100方,石砌护坡450方,平交道口建设维护2处,道路防撞墩浇筑、标志桩、警示桩等附属设施完善13处,以及其它汛期可能出现的不确定工作量。因路汛抢险工程属于临时性、突发性工程,实际工作量及最终结算金额以现场发生为准。
第六标段(ZY23-XA503-GC319-6):第四采油厂2023年王渠则、麒麟油气区及其它附属单位区域道路维护及防洪防汛工程,预估工程量主要有:雨毁挖方、填方22万方,路基、路面处理9800平方米,排水渠修补、新建1.4公里,新建混凝土路面1.1公里,排水管铺设修补720米,集水池制作维护16处,过路涵管8处,小型桥梁建设维护3座,草袋护坡6500方,石砌护坡580方,平交道口建设维护3处,道路防撞墩浇筑、标志桩、警示桩等附属设施完善15处,以及其它汛期可能出现的不确定工作量。因路汛抢险工程属于临时性、突发性工程,实际工作量及最终结算金额以现场发生为准。
投标人可以对以上多个标段投标,每个标段确定1家中标人。各标段分别独立评标打分排序,同一投标人最多只能在1个标段中标,按标段顺序评标,被评为前列标段排名第一中标候选人的不再进入后续标段评审(否决)。
2.5 招标范围
第四采油厂2023年道路维护及防洪防汛工程,主要包括路面拓宽,挖方,填方,路基处理,路面处理,排水沟浇筑,防撞墩浇筑,道路标志桩、警示桩等附属设施完善,漫水桥、小型桥梁建设维护,护坡制作维护,平交道口建设维护,水毁道路及排水设施维护,汛后井场、站点、生活区、保障点等生产生活场所的水毁恢复,山体滑坡、塌方治理,油气水管线沿线水毁隐患治理及标志牌等附属设施完善,汛期应急抢险等。因油田滚动开发,若地质部署发生变化时工程量将相应调整。道路维护及防洪防汛工程属于临时性、突发性工程,工作量、项目期限均事先难以确定,投标人承担工作量不足风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应为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且必须是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承包商资源库内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序列的有效承包商。
3.2 资质要求
3.2.1 具有 公路 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 级或 三 级以上资质。或满足《关于印发〈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0〕210号)及相关补充规定的资质。
3.2.2 具有许可范围为 建筑施工 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提供2019、2020、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正文部分、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其他要求:成立日期晚于 2019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3.4 业绩要求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1个月至少具有 1 项 类似工程(道路) 设计施工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业绩(合同签订时间及发票开具时间须同时满足以上时间要求)。
3.5 信誉要求
3.5.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5.3 2020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3.5.4 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
3.5.5 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
3.6 项目经理要求
3.6.1 具有 公路 工程专业 二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提示:若拟派的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其提供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要求,需提供有效期内电子证书且本人手写签名齐全)。
3.6.2 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6.3  2020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 1 项 类似工程(道路) 设计施工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的项目经理业绩。
3.7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7.1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3.7.2 配备符合项目安全管理需要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7.3 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专业 中 级及以上职称。
3.8 投标人建立QHSE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
3.9 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 其他要求
3.10.1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有在建项目。
3.10.2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 重大 及以上质量事故、 重大 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重大 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月30日至2023年02月03日(北京时间,下同)内完成以下两个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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