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盐城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苏服办APP对接、企业用户缓征补收软件开发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1-29 软件   城市水务   水务集团  
盐城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苏服办APP对接、企业用户缓征补收软件开发项目招标公告
盐城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苏服办APP对接、企业用户缓征补收软件开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请登录)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的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盐城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苏服办APP对接、企业用户缓征补收软件开发项目。
2、项目地点:盐城市区,招标人指定地点。
3、项目规模:造价约35.5万元。
4、服务期: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内软件开发、安装、系统调试完毕。
5、质量标准:合格,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6、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包含苏服办APP对接、企业用户缓征补收软件开发、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等内容。招标人保留调整部分工程量的权利。
四、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资质条件: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有能力独立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自2018 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软件系统开发、维护等技术服务类业绩。(投标人需提供本公司业绩,其母(子)公司业绩招标人不予认可,业绩合同中要求体现相关内容,否则视同未提供,投标时需提供相关业绩合同原件。)
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组成员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从投标截止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在投标人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投标截止日期为2023年1月*日,则为2022年7-12月养老保险均在投标人本单位缴纳)。投标时无须提供证明材料,如有质疑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被盐城市城市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暂停参加本司招投标活动且在处罚期内。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5)发生盐住建招【2020】4号文规定的被停止、暂停盐城市范围内投标资格的安全生产事故,且在停止、暂停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
注:投标时无须提供上述3、4、5项证明材料,如有质疑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六、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00元),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为投标人开具的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除华东三省一市的汇票外,其他汇票必须提供“解讫通知”联)。不接受电汇、转账、现金、现金交款单、支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七、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八、招标文件领取:
1、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2023年1月30日至2023年2月3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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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手机:15010770853(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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