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温州市城市中央绿轴G-41c地块土壤污染修复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3-01-29 土壤污染修复   工程总承包   土壤污染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温州市城市中央绿轴G-41c地块土壤污染修复项目工程总承包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温州市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温州市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温州市城市中央绿轴G-41c地块位于温州市瓯海区梧田街道,地块东临三友路,南面为东岸路,西面为小学(在建,尚未命名),北面为幼儿园(在建,尚未命名)。
建设规模:温州市城市中央绿轴G-41c地块总用地面积约14186平方米;本项目修复土方量约1051.5立方米,修复深度最大为3.5米。工程费用估算约255万元。
招标范围:主要为污染地块开挖与运输工程、土壤修复、修复后土方处置及本项目涉及的土壤修复的其他内容;从本项目范围内的实施方案设计优化、工程施工图设计开始至工程竣工并投入使用及相应的技术服务与缺陷修复,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实施方案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和各类专项设计、所有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保管、安装及调试、工程施工、验收、移交、备案以及相应的技术服务等。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共90日历天(其中设计、前期工作以及施工的工期为60日历天,竣工验收及验收评估工期为30日历天)。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设计规范、标准,符合生态环境部门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符合生态环境部门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第(1)项和第(2)项条件,或具备第(1)项和第(2)项条件的组成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1)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环境工程专项设计(污染修复工程或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注册环保工程师。其中:拟派注册建造师担任项目负责人的,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联合体的为联合体任意一方)自2018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污染修复工程单个合同造价150万元及以上的施工项目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请登录)领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2月8日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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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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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13718359801(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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