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十一公司-裕龙石化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炼化主装置化工9标段-丙烯腈联合项目照明配电箱等[重新招标]项目公告
日期:2023-01-28 石化   化工   照明  


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一建设有限公司

裕龙石化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炼化主装置化工9标段-丙烯腈联合项目

十一公司-裕龙石化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炼化主装置化工9标段-丙烯腈联合项目-照明配电箱等【重新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一建设有限公司 裕龙石化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炼化主装置化工9标段-丙烯腈联合项目,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所需十一公司-裕龙石化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炼化主装置化工9标段-丙烯腈联合项目-照明配电箱等【重新招标】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一建设有限公司 ,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标段(包)编号:2023-01-01-0004/01

标段(包)名称:十一公司-裕龙石化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炼化主装置化工9标段-丙烯腈联合项目-照明配电箱等-标段包01【重新招标】

招标内容及范围:照明配电箱等

2.2 交货期: 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天内陆续交货

2.3 交货地点: 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裕龙岛裕龙石化丙烯腈联合项目施工现场

2.4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执行GB国家标准及其引用标准。1.1.1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执行(产品质量法)国家标准。1.1.2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执行GB国家标准。1.1.3 交货时数量验收方式:联合验收,需方技术质量人员复测尺寸,仓库核对数量。1.1.4 检查及验收执行GB标准。

2.5 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生产商与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参与同一标段(包)投标,允许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生产商进行投标;4.2 财务能力要求: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4.3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以及产品特点的说明等;4.4 履约信用要求:履约信用良好,近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合同争议纠纷引起的诉讼、仲裁、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相关情况;4.5 其他要求:供应商被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和所属企业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中,不得参与投标;4.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招标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投标人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招标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4. 注册、登录(请登录)5. 招标报名

是否需要招标报名: 否 是

5.1 报名时间:

从2023-01-29 10:00 起至2023-02-03 10:00止(北京时间)
*** 获取时间

从2023-01-29 10:00 起至2023-02-03 10:00止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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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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