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年1月26日 1.招标条件 (请登录)受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委托,对齐鲁分公司道岔缺口监测系统所需道岔缺口监测系统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230201-3815-438-B1 2.项目内容:齐鲁分公司道岔缺口监测系统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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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道岔缺口监测系统分布式 监测点80 | 1.00 | 套 | 包1-道岔缺口监测系统 | |||||
3.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承诺无条件满足招标人提出的标的物绿色包装、绿色运输方面的要求,确保供货过程符合国家有关绿色环保要求。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7 所投产品应采用先进技术并具有在国家铁路总公司成熟应用案例,符合国铁技术标准,卖方需提供所投产品近五年在国铁应用的相关证明材料。 3.1.8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9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3年1月15日 11:00至2023年1月28日 16:00(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2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1月30日 09: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