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桥2021年度化工设备更新项目1套切粒机采购招标公告 |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桥2021年度化工设备更新项目1套切粒机(WZ20230202-2111-696-B1)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高桥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1套切粒机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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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切粒机5315kg/h 120r/min-37kW | 1.00 | 套 | 包1-切粒机 | ||||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国石化上海高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化工部ABS装置切粒机请购文件》中“*”项的技术要求,不接受技术偏差。 3.1.7 投标人必须承诺,满足招标人供货进度要求,2023年12月31日前交货。 3.1.8 至少有5台相同或类似型号产品(干式拉条切粒机,切刀宽≥600mm),在 ABS 装置成功运行2年以上的业绩,提供使用证明、合同复印件和发票复印件。 3.1.9 切粒机的滚刀宽度≥800mm,且单台设计产能≥5吨/时。 3.1.10 切粒机尺寸长*宽*高≤2850mm*1300mm*2100mm。 3.1.11 切割室为快速更换式;导向槽、联轴节和电路、气路接插件均可快速脱开和对接。 3.1.12 投标人必需提供控制系统plc程序和面板程序并提供相应的培训,便于甲方能够在设备故障时快速判断和查找。 3.1.1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4 不接受商务偏离。 3.1.15 投标商需承诺:如中标,应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个月内申请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3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 3.1.1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7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月20日 16:00时至2023年2月1日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售后不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