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第七师 128 团(前山镇)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及配套设施项目***,已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师市发改发〔2023〕10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招标人为胡杨河天泉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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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七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128团(前山镇) 3.工程规模:新建日处理2500立方米污水处理厂一座,位于团部北侧约1千米处,污水设计出水水质为一级A标准,配套污水处理厂自控系统及视频监控系统;改造排水管网D300-D400共计3550米及排水检查井;污水提升泵3座,污水处理核心工艺为“A/0生化池+混凝离子气浮+次氯酸钠消毒”。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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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供货期(天) | 可领取文件主体身份类型 | ||||
BTJY07GCGK2023009-01-01 | 第七师 128 团(前山镇)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及配套设施项目(勘察、设计) | 含初勘、初测、详勘、定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设计后续保证工作等,包括施工期间的指导、验收及配合服务等工作。 | 15 | 勘察单位;设计单位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资质等级及范围: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注册建筑工程师资格或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3.其他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备能够完成本项目的能力;4.信誉要求:良好,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在惩戒期内不能参与投标,需出具在“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信用报告(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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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须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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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标文件获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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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领取时间:2023年01月21日 00:00:00至2023年01月30日 2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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