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石化清污分流完善化改造项目气动马达执行机构招标公告
日期:2023-01-20 石化   石油   化工  
2022年上海石化清污分流完善化改造项目公开招标(气动马达式执行机构22台)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2年上海石化清污分流完善化改造项目公开招标(气动马达式执行机构22台)(WZ20230220-3817-665-B1)招标人为,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气动马达执行机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气动马达式执行机构角行程 双作用 内曲线 300N.m 侧装手轮电磁阀+位置开关 13.00 包1-1
    2 气动马达式执行机构角行程 双作用 内曲线 325N.m 侧装手轮电磁阀+位置开关 9.00 包1-1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生产资质及能力要求:1. 投标方必须为投标产品的生产制造厂商。 2. 供货商所提供的产品能够满足买方工况要求,现场测绘并充分核实现场实际情况,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或不能满足买方工况要求的问题,卖方将无偿提供符合买方要求的产品,并保证满足买方工期要求。 3. 供货商必须在石油化工行业或等同有使用业绩,并提供相应的业绩表。业绩表中应包括执行机构的使用生产装置、数量、工况说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提供合同扫描件或者有效证明文件。 4. 为保证提供的执行器产品安全可靠,投标方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产品盐雾试验报告。
    3.1.7 其它否决条款:如果投标人技术方案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方案中加注星号(“★”)的技术要求或者加注(“★”)的技术要求无制造商技术资料支持的,只要有一项即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文件和投标资质会被拒绝,技术打分表中的否决项不适用本标,但法律法规规定否决的除外”。
    3.1.8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9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月20日 8:00时至2023年2月1日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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