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石台县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补短板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日期:2023-01-19 生活垃圾处理   垃圾处理   石台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石台县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补短板项目(一期)
招 标 人:石台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一、招标条件
石台县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补短板项目(一期)招标人为石台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及专项债券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安徽省池州市石台县。
2、项目概况:本项目新建一座垃圾转运站规模为140t/d,新建一座处理规模为30m³/d渗滤液处理站,一座资源化利用中心,一座可回收垃圾分拣中心,一座生产服务用房、防洪墙及相关附属工程等。
3、项目总投资:1、本项目控制价3803.5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3609.88万元,预备费117.92万元,部分工程其他建设费用75.74万元】;运营维护费限价(包括中转站运营和维护、生活垃圾外运及焚烧处置、装修垃圾破碎分解设备、渗滤液处理等)162.00元/吨(含税),原则上不能突破经批复的工程概算规模,并对项目进行限额设计;最终以经石台县人民政府批复(或财政部门)审定结果为准。2、运营期限为3年,经考核合格后,可续签2年运营合同。具体投资金额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
4、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完成本项目工程施工图设计及相关工作、工程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含竣工验收资料编制整理)、运营维护及运营期满后按发包人要求办理项目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算、工程保修以及发包人要求由总承包企业完成的其他工作(发包人另行委托其他单位负责实施的工作内容除外)等,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根据发包人要求,负责对本项目进行施工图设计(含工艺设计、各系统设计等)、施工图审查、施工(含工艺、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联合试运转、项目移交运营等工作;
(2)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建设管理(包括接受发包人对总承包项目全过程管理)、运营管理,工程施工至工程联合试运转验收及综合竣工验收(含竣工验收资料编制整理),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预(结)算审核、工程保修以及发包人要求由总承包企业完成的其他工作(发包人另行委托其他单位负责实施的工作内容除外)等;
(3)负责在规定期限内提供相关资料并协助发包人办理勘察设计成果文件所涉及范围的相关报建、报批和备案手续(含电子报批以及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手续);
(4)负责项目运营维护及运营期满后按发包人要求办理项目移交等。
5、建设周期:计划总工期为210日历天,其中主要关键节点工期要求如下:
5.1设计工期:30个日历天(不包含发包人进行图纸审核的时间)
(1)施工图设计:自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0个日历日内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送审稿和相关资料,并在施工图送审稿审查通过10个日历日内向招标人提交修改后的施工图和相关资料;
(2)配合服务期:自办理好施工图审查备案手续之日起,至项目范围内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5.2施工总工期(包含搭建临时设施、放线定位、施工报建等前期准备工作):180日历天。
5.3运营维护期限:3年,经考核合格后,可续签2年运营合同(从项目完成环保验收、联合试运转验收及综合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6、标段划分:1个标段。
7、本项目为技术特别复杂工程,符合池建市函【2021】370号文“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13条”。
三、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以下工程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市政行业(排水工程、环境卫生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有效的施工资质: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上述第1条第(1)项内容,联合体成员根据分工须满足上述第1条第(2)、(3)项内容。
3、联合体特殊要求:联合体各方须按规定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牵头方必须为运营方)和各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职责与分工。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处理联合体投标过程中及中标后所有相关事宜。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4、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未被列入池州市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即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信用评价等级为D级)。
5、相关负责人要求:
(1)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有效期内),并持有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书;须在投标单位注册,且在开工时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管理岗位。【须提供2022年06月—2023年01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连续任意3个月社保证明(社保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材料或有社保主管部门盖章的网页系统打印件)】。(注:使用建造师电子证书的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规定及安徽省住建厅《关于二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在招标投标中使用问题的答复》。投标人提供有效的电子证书(PDF版),并提供手写签名或知情承诺(即双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片笔迹不一致的,该证书无效。投标人应对其提供的电子证书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评标专家仍有疑异可以委托招标人(代理机构)登陆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执业资格人员注册管理系统核验真伪及信息。)
(2)项目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环境(环保)或市政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须提供2022年06月—2023年01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连续任意3个月社保证明(社保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材料或有社保主管部门盖章的网页系统打印件)】。
6、本项目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领取方式:网上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02月03日17:3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2月10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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