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铁锋区202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燃气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3-01-20 配套设施建设   保障性安居   安居工程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铁锋区202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燃气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ZSG0200G230120003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铁锋区202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燃气工程已由《齐齐哈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铁锋区202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齐发改审发【2022】1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齐齐哈尔市鹤佳管网设施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市财政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燃气管道改造,户内燃气立管改造,胶管更换金属波纹管,加装燃气安全装置(含报警器和自闭阀)。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2 、计划工期:2023年02月17日至2023年10月31日,共计257日历天(实际开竣工日期以甲方规定时间为准)
2.3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2.5 、招标控制价:15764149.49元
2.6、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202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燃气工程、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铁锋区202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燃气工程考虑到项目实际情况可以兼投不可以兼中。如同一投标企业在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202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燃气工程、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铁锋区202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燃气工程同时中标,可选择一个项目,放弃的项目顺延至次位。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相关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公用管道安装GB1),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 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收到取消投标资格或处于投标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
3.1.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查询结果为准, 若被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投标将被否决;
3.1.2、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失信惩戒对象名单,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失信惩戒对象名单,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投标将被否决;
3.1.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2019年12月1日至2022年12月1日)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 录行为,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投标将被否决;
3.1.4 、 投 标 人 未 被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机 关 在 国 家 企 业 信 用 信 息 公 示 系 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如有投标将被否决;
3.1.5、投标人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jzsc.mohurd.gov.cn)列入“黑名单记录”,如有投标将被否决;
注:潜在投标人应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下载期间自行查询并提供上述网站查询截图(截图体现查询时间)。

3.1.6、2020年至投标截止之日前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拒绝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2、拟派本项目的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下载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使用本企业锁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登记,未登记或逾期登记以及与前述网站登记不一致的,视为投标 无效。
3.5、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6、凡被有关监管部门限制投标活动且在限制期内的企业,拒绝参与本工程投标。
3.7、投标人应根据当地建筑业企业信用等级实际情况提供上一年信用评价结果,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中信用等级评价确定为C级(或相当于C级的)或信用评价不合格的,拒绝参与本工程投标。(1.评价部门应为建设行业管理部门或建设行业管理部门授权的评价部门,只需提供建设行业管理部门评价文件或被相关建设行业官方网站公示截图。2.上一年度尚未开展信用评价的提供最近年份信用评价结果。3.潜在投标人应承诺信用评价情况及结果真实。)
3.8、依据《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黑建规范〔2022〕10号)文件要求,招标人将严格对中标企业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实名制管理。在合同履约过程中,不得出现转包、挂靠及违法分包等行为,如出现此类情况,解除合同,上报行业主管部门。
3.9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无合理理由撤销投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拒绝本项目投标。
4. ***下载时间为 2023年01月20日17时00分至2023年02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02月13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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