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河北辉耀能源有限公司化学品管道(鑫海化工-金长兴)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3-01-20 能源   管道   化工  
招标公告名称:
河北辉耀能源有限公司化学品管道项目(鑫海化工-金长兴)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
E1100000190204459001001
招标内容: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辉耀能源有限公司化学品管道项目(鑫海化工-金长兴)EPC总承包已由渤海新区行政审批局以沧渤经备字[2022]17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辉耀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辉耀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1条DN300的汽油类化学品管线(石脑油、二甲苯、三甲苯、白油、燃料油)用以连接鑫海化工至金长兴厂区内自有管道,以实现两公司之间的物料输送,该管线长度为2.3公里。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采用EPC总承包模式,主要包括设计、采购、施工。设计要求:本项目所需设计文件及施工阶段配套服务、竣工图、编制与本工程审批过程中需要的相关设计专篇(抗震、防雷、消防)等工作,并按要求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及招标人的认可;采购要求:符合施工图范围内、工程变更的采购内容,要取得压力管道的监督检验报告、压力容器的告知及配套相关资料。施工要求:施工图范围内、工程变更的全部施工内容,并达到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等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且具有GC2及以上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石油及化工产品储运)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①项目经理:具备国家二级注册建造师证(机电工程专业)(须注册在本单位),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②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化工师资格证书;③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④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⑤专职安全员须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上人员均不得为同一人,需提供上述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及由社保部门出具的2022年5月-11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3、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1-20 09:00至2023-01-27 09:00(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2-13 09: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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