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吉安市城市照明维护中心景观照明维护(南北片区)劳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1-20 照明   景观   劳务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赣企恒政采字〔2023〕6号-B
赣企恒政采字〔2023〕6号-A
项目名称:景观照明维护(南北片区)劳务采购项目
景观照明维护(南北片区)劳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600000.00 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采购条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人民币)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吉购2023F000827024 景观照明(阳明路北片区以及吉安大桥、青原区滨江片区) 1 800000.00元 详见公告附件
吉购2023F000827025 景观照明(阳明路南片区) 1 800000.00元 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在服务期满或维修结算金额达到80万元,项目自动终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的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自然人的身份证的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开标前二年内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月的财务报表或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征)信证明的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月纳税及缴纳社保资金凭证的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关文件的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性为服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需提供对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投标。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节能、环保产品参加投标的政策规定详见招标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1月21日 00:00 至 2023年02月02日 00: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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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68809287
手机:15801679990(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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