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南宫市第三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监理-项目公告
日期:2023-01-20 设计   监理   工程总承包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宫市第三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监理已由南宫市行政审批局以关于南宫市第三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南审批投资审字[2022]4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南宫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南宫市财政资金及项目单位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河北南宫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河北南宫经济开发区(东区)西南部,位于朝阳路与规划工旺街交叉口西南侧。2.1.2建设内容:项目包含两部分(1)改造原有粗格栅及提升泵房、臭氧/反硝化生物滤池、碳氧化/硝化曝气生物滤池、纤维转盘滤池及加药间、鼓风机房、臭氧发生器间与除臭系统,在保持原有建成建构筑物主体的基础上,更换或增加处理设备,增设配套工艺管道,使原有处理建构筑物处理能力达到30000m3/d。(2)新建水解酸化池二期与综合池二期,包括土建及设备管道安装内容,处理规模均为20000m3/d,污水厂生化总处理能力达到30000m3/d。采用“粗格栅及提升泵站+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水解酸化池+A2/0反应池+二沉池+臭氧接触池+反硝化生物滤池+碳氧化/硝化曝气生物滤池+高密度沉淀池+纤维转盘滤池+接触消毒池”的组合工艺
     2.2 招标范围: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本工程的设计、施工阶段全部监理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3.1.2资质条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专业以注册证书载明的专业为准;总监理工程师有在监工程,参加投标的,须经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三项;3.1.3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按照《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标准》(DB13(J)/T161-2014)配备。3.1.4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对投标企业是否有不良记录上网查询:(1)信用中国(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中的不良记录有明确的处罚结果,依据处罚结果执行;如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中存在不良记录且无明确处罚结果,则在评标结果总分中核减5分);(2)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黑名单);(3)邢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黑名单)。3.1.5外省企业须办理进冀建筑业企业基础信息登记(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查询)。3.1.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1-20 00:00:00至2023-01-31 23:59:59(北京时间,下同)***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02-09 0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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