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中国联通磁盘阵列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2023年中国联通磁盘阵列集中采购项目(招标编号:YT09202300083ZB),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采购磁盘阵列180台,存储容量64.8PB。 (1)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或者同类设备下一期集中采购框架合同生效之日止,或者份额执行完毕。若合同已届满12个月但份额尚未执行完毕,合同可延期12个月。 (2)技术要求:合格并满足国家及中国联通的有关技术规范,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3)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全国31省份)。 (4)交货期:在采购订单下单之日起四周内负责将所提供设备运输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5)保修期:36个月,从签发终验合格证明之日起。 1.2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 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1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为100%。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3 ★最高投标限价或者其计算方法”。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的扫描件。) 2.2 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如①加盖经税务机关认证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印章的税务登记证扫描件、②提供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表扫描件、③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网页相关截图等。) 2.3 投标机型参加并通过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组织的专项测试(《中国联通磁盘阵列产品常态化测试公告》,内部审批编号ND12102022000121,外网发布编号YT09202201688ZB)。(提供完整的测试报告扫描件。) 2.4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信誉和较强的企业综合实力,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要求,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经营状况承诺书”和“履约情况承诺书”原件的扫描件。) 2.5 遵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13部门发布的《网络安全审查办法》相关规定并提供承诺书。(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原件的扫描件。) 2.6 承诺满足中国联通智慧供应链平台运营要求,且有能力组建商城运营专职支撑团队。(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原件的扫描件。) 2.7 承诺具备向联通总部、31个省分公司及子公司供货及售后服务的能力。(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原件的扫描件。) 2.8 处于禁入期内的中国联通禁入型黑名单供应商及其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它法人或组织不得参与投标。 2.9 处于禁入期内的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中的禁入型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2.10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董事、机关或事业单位的最高行政官员、执行事务合伙人,以开标日核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查询结果为准; 控股关系是指出资比例在50%及以上,或者出资比例不足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权的投资方,以开标日核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查询结果为准; 管理关系单位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的单位。 2.1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2 本次招标原则上只接受制造商报名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报名投标,以下情形除外:①制造商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企业,并且必须通过代理商完成本采购项目的投标活动与合同签署的;②制造商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资本)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享有绝对控制权(最大或者最多表决权)的企业,并且必须通过代理商完成本采购项目的投标活动与合同签署的。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由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授权投标人作为唯一投标和销售代理商的相关证明文件(代理授权书),明确产品销售和服务的分工界面,并承诺对投标人所销售产品提供技术支持。 2.1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原件的扫描件):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 (3)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4)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电子招标文件获取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1月19日17时00分至2023年01月3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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