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福州港三都澳港区漳湾作业区21号泊位带式散货装船系统设备采购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1-18 安装   装船系统   系统设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州港三都澳港区漳湾作业区21号泊位工程 招标人为 福建宁港港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 来自 企业自筹(资金来源),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福州港三都澳港区漳湾作业区21号泊位带式散货装船系统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福州港三都澳港区漳湾作业区21号泊位。
2.2 招标内容
2.2.1福州港三都澳港区漳湾作业区21号泊位带式散货装船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
2.3 供货地点: 福州港三都澳港区漳湾作业区21号泊位。
2.4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10天。
2.5交货方式
2.5.1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详见技术规格书)。
2.6本项目实行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的方式,通过资格后审是投标人参与评标及中标的前提条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
3.1.1投标人应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制造、安装、调试带式输送机能力(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1.2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9-2021年)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2 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2019年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带式输送机相关货物,带宽在1.6米及以上,单项合同在300米及以上,至少2项;或带式输送机带宽在1.6米及以上,单项合同在900米及以上,至少1项。
3.3信誉要求:
3.3.1没有处于被交通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3.3.2近三年企业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3.3.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3.3.4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3.5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3.6其他要求: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条件。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5 其它:
3.5.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母公司有义务做好协调工作;法人代表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有关单位投标文件均被视为无效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1月30日 17 时 00 分 00 秒前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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