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能建平潭A区海上风电项目前期工作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3-01-18 风电   海上风电   中能建  

 


1. 招标条件
中能建平潭A区海上风电项目前期工作服务采购项目业主为中能建(平潭)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投资控股方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加贷款,自筹资金 20% ,贷款 8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中能建平潭海上风电项目选址为平潭A区海上风电场,场址位于福建省平潭岛北侧海域,场址中心离岸距离约18km,西侧毗邻平潭大练海上风电场,规划海域面积51km2,规划容量450MW,理论水深19~26m。本风电场机组通过8回38/66kV海缆接入220kV海上升压站,升压后以2回220kV海缆接入福州电网。
2.2招标范围:
中能建平潭A区海上风电项目的前期工作,要求在2023年11月14日前取得项目核准文件,在取得核准文件后一年内获得项目具备开工建设的全部外部支持性文件及完成相关手续的办理。
核准所需文件主要包括:用海预审、用地预审及规划选址意见、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及评估专题。
具体服务事项详见“第五章 技术规范书”。
2.3 服务地点:福建平潭
2.4 服务期限:2023年1月至2024年11月或项目核准后一年内,以先到者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财务、技术及相关服务能力。
3.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3.3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4 投标人近三年没有因串标、欺诈、行贿、压价或弄虚作假等违法或严重违规行为的被政府或招标人取消其投标的资格。
3.4、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及 “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从2023年1月19日09时00分到2023年1月24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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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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