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催化剂(天津)有限公司催化剂公司新材料生产基地(一期)工程建设项目压力容器招标公告 |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项目压力容器框架协议(WZ20230222-2107-605-B1)招标人为,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压力容器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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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石化压力容器 | 392.00 | 台 | 包1-压力容器 | ||||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提供2020-2022年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2020-2022年资产负债率均不高于100%,利润率至少有一年大于0。 3.1.7 投标商必须为直接生产商,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8 强制性认证证书:(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投标人必须取得覆盖标的物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3.1.9 业绩要求:1.投标人近3年在石油石化行业具有包段所列材质至少30台金属容器的制造业绩。 3.1.10 加工设备。①卷板机,冷卷能力不小于30mm;②数控钻铣加工中心或等同加工能力的立车、钻床不小于DN2500;③数控等离子切割机;④挠性胀管机; 3.1.11 焊接设备①管头自动焊机;②埋弧自动焊机;③带极堆焊机;④窄间隙埋弧自动焊机; 3.1.12 检测检验设备。①原材料及产品检测检验设备(万能试验机、直读光谱仪(全谱定量)、测厚仪,硬度仪以及水压试验设备);②无损检测仪(X射线、超声波、磁粉探伤仪等) 3.1.13 起重设备。最大起重量不低于30吨/台。 3.1.14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5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月20日 10:00时至2023年1月31日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2月14日09:00时***。 开标时间:2023年02月14日09: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