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连云港市2023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交通安全设施专项工程(标线更新漆划、交安设施日常维护)设计项目的公告
日期:2023-01-19 公路   交通   设计  
***1、招标条件
连云港市2023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交通安全设施专项工程(标线更新漆划、交安设施日常维护)设计项目已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已落实,***对连云港市2023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交通安全设施专项工程(标线更新漆划、交安设施日常维护)设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根据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对国省道交通安全设施维护要求,拟组织开展2023年度全市约907公里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日常维护和标线漆划补划工作。为此,需要进行交安设施日常维护专项设计和标线漆划补划专项设计。具体如下:
(1)交安设施日常维护专项设计:2023年度全市普通国省道交安设施日常维护过程中的标志增设设计、标志更换维修设计、标线补划调查设计、护栏增设设计、平面交叉口渠化及归并调查设计、交安设施设置及维护等其他设计及后续服务工作。
(2)标线漆划补划专项设计:2023年度全市列入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管养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的标线漆划补划设计及后续服务工作。
2.2招标范围和内容
本招标项目拟划分为1个标段,即2023JAWHZX-SJ标段,具体招标内容如下:
(1)2023年度全市普通国省道交安设施日常维护过程中的标志增设设计、标志更换维修设计、零星标线补划调查设计、护栏增设设计、平面交叉口渠化及归并调查设计、交安设施设置及维护等其他设计及后续服务工作(含后评价)。
(2)2023年度全市列入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管养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的标线漆划补划设计及后续服务工作(含后评价)。
 2.3 勘察设计服务周期
交安日常维护设计:
(1)施工图设计:每次接到业主下达任务通知时,按任务通知单时间要求开展现场调查,再出具施工图设计图纸等全部资料。
(2)工程量清单:根据业主需要及时提供。
(3)现场配合服务:根据业主需要和施工情况应及时提供配合服务。
(4)后续服务:根据业主需要及工程建设情况应及时提供配合服务。
(5)后评价:根据业主需要及工程完成后运营情况开展后评价工作。
标线漆划、补划设计(分上下半年设计):
(1)2023年3月底完成全市管养范围内国省干线公路标线现状调查和漆划方案设计;4月中旬完成上半年施工图设计。
(2)2023年8月底完成全市管养范围内国省干线公路下半年标线补划调查及施工图设计。
(3)完成业主交办的标线漆划补划的其他设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的方式。通过资格后审是投标人参与详细评审和中标的前提条件。
3.1投标人应为具有与本次招标项目相应的设计资质和设计经验,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人员、设备等技术力量和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具体要求如下:
(1)投标人为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2)投标人应具有下列设计资质条件之一:a、工程设计综合甲级;b、公路行业甲级;c、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
(3)近三年内,投标人具有已完公路工程交通安全设施设计项目业绩或公路工程设计项目(包含交通安全设施设计内容)业绩。
注:企业业绩要求的时间为2020年1月1日以来,该时间指: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备案的项目结束时间,反映在投标人报表“表5已建工程表”中的合同交/竣工日期,下同。
(4)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工程师或其以上技术职称;近三年内,至少担任过一个公路工程交通安全设施设计项目或公路工程设计项目(包含交通安全设施设计内容)的项目负责人(不含副职或技术负责人)。
注: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的时间为2020年1月1日以来,该时间指: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备案的项目结束时间,反映在投标人报表“表4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中的竣工时间,下同。
3.2 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及以上级别;
(2)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3.3 其他要求
3.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
3.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3申请人投标文件中需要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内容(包括申请人企业业绩、人员资历、人员业绩等),申请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备案或完善相关信息的备案。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资格条件与评标办法所涉内容及其证明材料应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包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本账户信息、资质信息、财务信息、投标人及拟派人员业绩、拟派人员职称、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信息、有效期等均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招标文件另有约定除外),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导致《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的,投标人应当按照投标报表对应表格的格式填报补充材料,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否则相关内容将不作为评审依据,视为缺失。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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