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分宜县人民医院生化分析仪、凝血分析仪及DR机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1-19 医院   生化分析仪   生化分析  
 
项目概况
分宜县人民医院生化分析仪、凝血分析仪及DR机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2月08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分宜县人民医院生化分析仪、凝血分析仪及DR机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981000.00 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采购条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人民币)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分购2023F000826995 生化分析仪、凝血分析仪及DR机等一批医疗设备采购 1 2981000.00元 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完成交付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1.2-1.6仅提供承诺函即可,详见附件)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1.6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7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提供《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1所投一、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用于临床的: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登记表(新证不需登记表),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产品备案登记凭证;2.2所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一、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用于临床的: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2.3经营用于临床三、二类医疗器械的:三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凭证;(医疗器械注册人或者生产企业在其住所或者生产地址销售医疗器械,不需提供);2.4所投的进口产品不是供应商自己制造的,产品应具有有效的制造商授权。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采购将落实节能、环保、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1月20日 00:00 至 2023年01月31日 23:3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2月08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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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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