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防爆电机齿轨车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1-18 矿业   枣庄矿业   防爆电机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安装撤除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防爆电机齿轨车购置项目
2.2  项目编号:(请登录)
2.3  招标范围及要求:
本次招标共计1个标包,见下表,投标人应对所选标包进行整体投报,不允许仅对标包内部分内容进行投报。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及规格 单位 数量
1 防爆电机齿轨车 CDC145/45Y 1
所列品牌、型号仅供参考,皆为说明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和要求,投标人投报货物性能及技术要求应不低于参考品牌、型号。
2.4 交货期: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供货要求无规定的,请投标人自报最快交货期。
2.5 交货地点:工程安装撤除分公司办公地点。
2.6 质量标准/要求:合格,符合《防爆电气设备完好标准》及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3.2 具备国家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件且齐全有效,如制造许可证书、产品合格证、国家质检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等资料(如有);
3.3 自2021年以来有与本次投标相同或类似产品的相关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3.4 允许代理商投标,如果是代理商投标,须具有代理授权;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6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8 法律法规对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要求、规定。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月18日起至2023年1月28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电子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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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手机:15010770853(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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