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浙江嘉兴(平湖)LNG应急调峰储运站气化外输保供管线工程站场、阀室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日期:2023-01-18   工程总承包   浙江嘉兴  
浙江嘉兴(平湖)LNG应急调峰储运站气化外输保供管线工程站场、阀室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浙江嘉兴(平湖)LNG应急调峰储运站气化外输保供管线工程站场、阀室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已由  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嘉发改【2023】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浙江杭嘉鑫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招标人为  浙江杭嘉鑫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浙江嘉兴(平湖)LNG应急调峰储运站气化外输保供管线工程站场、阀室项目(EPC)
站场工程概况:本项目涉及3座站场和1座阀室,总用地约13.11亩。具体为独山北分输站、平湖东分输站、嘉善西分输站和新仓截断阀室。
建设内容:
本工程独山北分输站、平湖东分输站、嘉善西分输站、新仓截断阀室前期因建设需要,分输或截断阀组部分的土建工程及部分工艺工程已完成。
本工程为 EPC 总承包工程,包含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建安工程,具体包括工程规划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和专项设计等所有设计;前期及竣工报批;本工程所有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工程施工、验收、移交、备案和保修服务等。设计专业包括工艺设计、建筑结构设计、采暖通风与动力设计、给排水消防设计、电气工程设计、自控设计、通信及安防设计、节能设计、环境保护设计、景观绿化设计等涉及本项目所有的专项设计以及相关的深化设计。工程施工包含工程设计范围内工艺设备、站内管线、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消防、景观绿化、道路、以及分输站场、阀室的围墙、大门、监控、安防等。设备采购包括分输站工艺设备、以及场站内各类配套设备等涉及本项目所有的采购。
2.2 项目地点:站场所在地均位于嘉兴市域境内,具体为平湖市独山港区、新仓镇、广陈镇、嘉善县大云镇。
2.3招标范围:
以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方式建设浙江嘉兴(平湖)LNG应急调峰储运站气化外输保供管线工程站场、阀室项目。包括独山北分输站、仓截断阀室、平湖东分输站及嘉善西分输站的站场工艺、自动控制与仪表、站场通信及安防、供配电、站场防腐及阴极保护、总图、建筑、结构、给排水及消防、热工工程等配套施工图设计、施工及设备采购。其中平湖东分输站、嘉善西分输站的站场工艺需经业主确认后方可实施采购,业主有权利无条件取消该部分的全部或部分材料设备采购。
具体为:①工程设计:在招标人提供的初步设计的基础上进行施工图限额设计,并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各专项设计、专项论证(如有)、相关的深化设计、配合施工图审查以及所有设计的后续服务;②工程采购:对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保管等,其中平湖东分输站、嘉善西分输站的站场工艺需经业主确认后方可实施采购,业主有权利无条件取消该部分的全部或部分材料设备采购;③工程施工:完成工程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其中平湖东分输站、嘉善西分输站的站场工艺材料设备如果取消的,相应的施工也取消;④项目管理:包括项目建设过程中,承包方管理本项目应承担的一切管理费用;⑤竣工验收: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办理需以承包人名义办理的各项工程竣工手续,并承担相关手续费用,同时协助招标人办理各项需以招标人名义办理的相关手续;按规定提交竣工资料(含竣工图);⑥保修:承包方在质量保修期内进行维护保修。
2.4计划工期:总工期控制在60日历天内,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3年2月24日;计划现场开工日期:2023年3月11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3年4月24日。
2.5项目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约9558.70万元。
2.6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须具备相应的工程设计能力和工程施工能力,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a和b资质:
a、具有满足以下①或②④或③④或②⑤或③⑤资质要求:①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②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管道输送)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石油及化工产品储运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④工程设计行业类(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⑤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b、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必须具有以下许可证,满足其中一条即可:①发证日期为2019年5月31日之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获准从事压力管道的安装级别含GC1);②发证日期为2019年6月1日之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压力管道安装,许可子项目含GC1)。
3.1.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要求如下:
①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牵头人为具有“a、具有满足以下①或②④或③④或②⑤或③⑤资质要求:①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②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管道输送)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石油及化工产品储运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④工程设计行业类(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⑤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本项目的设计任务。
②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设计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次投标活动和合同的全面实施,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需由牵头人单位拟派;
③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本项目向项目法人承担连带责任。
④ 联合体各方(含直属子公司)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标段中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3.1.3省外企业:设计企业提供《外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书》或提供信息公开网页打印件***。
3.1.4投标人未被 “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及“信用中国(浙江)”(http://credit.zj.gov.cn/)列入“严重失信名单”。
3.2相关负责人资格要求:
3.2.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资格。(必须由牵头单位人员担任)
3.2.2、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资格:(可由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兼任) 
3.2.3、施工项目负责人: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机电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投标时提供相应承诺书;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由设计项目负责人兼任,或另行委派。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时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在建合同工程的时间界定: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
以下情形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①合同协议书尚未签订的,中标通知书中载明的施工负责人(包含施工及EPC项目)或项目负责人;
②合同协议书已经签订,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施工负责人(包含施工及EPC项目)或项目负责人;
③施工负责人(包含施工及EPC项目)或项目负责人发生更换的,以现任施工负责人(包含施工及EPC项目)或项目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2.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包括在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办理更换后,投标时需提供的资料:
(1)项目业主同意更换的证明;
(2)原项目负责人在建项目信息有备案在建设主管部门的,应提供建设主
管部门同意更换的证明或网上变更信息扫描件;
(3)投标时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包括前任和现任项目负责人、施工负
责人)视作无变更,开标后补充的变更证明材料均不予认可。
 4.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3年1月19日至2023年2月20日13时30分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 商务VIP会员及以上会员级别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59435680
手机:13681224795(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该项目仅供商务VIP及以上会员查看

立即注册 立即登录 点击对接负责人
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