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中国银行邯郸分行与广平县教体局合作“智慧校园”K12项目】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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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E1300000271014244001B01 |
招标内容: | |
【中国银行邯郸分行与广平县教体局合作“智慧校园”K12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国银行邯郸分行与广平县教体局合作“智慧校园”K12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行为广平县教体局指定的学校建设电子门禁,实现师生出入校智能化管控,提升校园安全管理水平,同时为教体局选定学校提供教室教学一体机相关设备。通过项目实施,运用现代化技术手段智能甄别校对入校师生身份,防止外来人员未经授权入校,师生入校信息可查、可追踪,管理学生考勤、请销假,完善学生缺勤追踪制度,提醒学生监护人有关学生信息,实现师生出、入校管理智能化,提高校园科技安防能力和水平。标段划分:一个标段。交货期:中标签订采购合同后两个月内施工完毕。质量标准:合格。项目预算:1381690元。 2.2招标范围:中国银行邯郸分行与广平县教体局合作“智慧校园”K12项目采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是(电子门禁、教室一体机)设备及系统相适应有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唯一授权代理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一个制造商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制造商及其授权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1.2财务要求:(1)提供2021年度(出具报告月份距开标日期月份不大于12个月)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开标日期前三个月内的银行资信证明。(2)提供投标人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1.3信誉要求: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投标。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投标。 3.1.4其他要求: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1-18至2023-01-29*** 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02-09 09:3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