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煤华晋集团有限公司晋城热电分公司生产现场炉渣、脱硫石膏处置服务项目[重新招标]项目公告
日期:2023-01-18 中煤华晋集团   热电   脱硫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2023-2-8 10:00: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煤华晋集团有限公司晋城热电分公司生产现场炉渣、脱硫石膏处置服务项目【重新招标】招标人为中煤华晋集团有限公司。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中煤华晋集团有限公司晋城热电分公司项目位于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金村镇上辛安村,装机容量为2×300MW燃煤空冷供热机组。
炉渣概况:除渣系统采用干式机械除渣系统,按一台炉一个单元设计。每台锅炉配置一台干式排渣机,单侧出渣。锅炉排出的渣通过渣井和液压关断门排至干渣机,在干式排渣机中冷却后,排入碎渣机,经碎渣机破碎到约 35×35以下,通过斗式提升机提升到渣仓。渣仓每炉设置 1 座,有效容积 210m³,直径8m,可储存一台锅炉满负荷运行时约 48 小时的排渣量。每台炉设 2 台斗式提升机,一台运行,一台备用。在渣仓下设有调湿渣装自卸汽车设施一套(出力100T/h),炉渣综合利用时,可在渣仓下直接装车运走。全年预计4万吨(参考量:一季度1.3万吨,二季度0.6万吨,三季度1万吨,四季度1.1万吨)。
石膏概况:脱硫方式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采用一炉一塔方案。脱硫产生的副产物石膏(含检修及运行期间产生的沉积物),储存于石膏库。全年预计20万吨(参考量:一季度6万吨,二季度3万吨,三季度5万吨,四季度6万吨)。
2.2 招标范围:
2.2.1 最终的中标人负责两台机组炉渣、脱硫石膏全部外运并处置。
2.2.2 最终的中标人负责两台机组炉渣、脱硫石膏运输及处置过程中涉及所有事项:保证安全运输,符合环保要求,负责拉运沿途周边工农关系协调及环保部门协调等其它事项。
2.2.3 最终的中标人负责自渣仓放渣口以后的所有工作。炉渣需放湿渣,最终的中标人需将其安全、无散落、无扬尘的运出厂区;厂区内禁止炉渣落地倒运,放渣操作由招标人负责。
2.2.4 负责自脱硫石膏库从装车开始的所有工作(包括装载机及司机)。两台机组脱硫石膏、检修或运行期间产生的沉积物最终的中标人均需将其安全、无散落、无扬尘的运出厂区;两台机组脱硫石膏、检修或运行期间产生的沉积物装车由最终的中标人负责。最终的中标人需按照招标人要求进行装车和运输。
2.2.5 脱硫石膏库门前、灰库门前地面卫生清扫由最终的中标人负责。
2.3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4 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或合同执行金额达到最大执行金额(600万元)为止,两者以先到为准。
2.5 服务地点: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金村镇上辛安村。
2.6 付款方式:详见合同条款第五条结算方式和第六条付款方式。
2.7 报价方式:根据预计数量报总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法人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资格要求2:投标人须具备工业固体废物处置能力的环评批复文件、证明材料和排污许可证。
3.3资格要求3: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供应商廉洁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格式部分,需投标文件中提供)。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备注: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8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2 意向资料递交时间:2023年1月18日09:00:00至2023年2月7日16:00:00。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3年1月18日09:00:00至2023年2月7日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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