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2年中国联通北京云网运营交付中心IPTV电报局CDN中心平台研发项目(风险整治)招标公告
日期:2023-01-18 中国联通   平台研发   交付  
***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bsp; 项目概况
为满足2022年中国联通北京云网运营交付中心IPTV电报局CDN中心平台研发项目(风险整治)采购需求,特启动此项目。
1.2&bsp; 招标内容
1.2.1采购规模:新增27台服务器、11台网络设备、3台存储设备、1套V6平台版本软件(支持IPv6)、1套数据库软件、1套网管软件及1套工程服务。
1.2.2 主要技术参数:详见技术规范书
1.2.3 ※交货期: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60天内到货,到货后25个工作日内完成设备安装及调试(包含系统调测及割接服务等)。
1.3&bsp;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bsp;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为不含税人民币6887430.00元。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bsp; 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税务登记证书或三(或五)证合一证书的原件扫描件);
2.1.2 如为企业法人,注册资本应不低于63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等值货币按照中国银行在开标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
2.2&bsp; 财务要求:
2.2.1 投标人须提供基本开户行签发的银行开户证明或盖章的存款账户基本信息;
2.2.2 投标人须能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或承诺书
(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提供“全国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网站(https://taxpayer.top/)”查询结果的截屏,或提供税务局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认定表/其他证明材料;非一般纳税人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扫描件)。
2.3&bsp;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所投产品的IPTV内容分发类CDN业绩案例且单项合同金额在3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的项目业绩至少2项。(有效业绩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合同大签页、合同金额页、合同标的页、框架订单(仅限框架协议)、发票。业绩时间以合同或有效框架订单签订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以发票金额为准(发票金额不得高于合同或框架订单金额)。一份合同或一份框架订单计一份业绩。所有原件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未提供;缺失任何一项不计入业绩,视为不符合本项要求,原件备查 。)
2.4 人员要求:
2.4.1 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配备的驻场工程师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位,提供平日5*8驻场技术支持,重保时期根据不同重保要求,提供7*24现场保障或远程保障驻场(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2.4.2 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具有IPTV业务领域专业技术能力的人员的驻场工程师至少2名(须提供人员清单及相应简历证明文件的原件扫描件);
2.4.3 为本项目配置的服务团队人员须均为投标人正式编制在册人员,提供所有人员劳动合同或投标截止日期前最新一期社保证明等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2.5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
2.5.1 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重大事故和不良行为记录;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经营状况承诺书和履约情况承诺书);
2.5.2 投标人须承诺:无行贿、受贿记录行为,无串标、围标行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行为,如因上述行为之一被处罚则自愿承担相应责任,投标无效(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扫描件);
2.5.3 投标人须未处于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限内;处于黑名单禁入期内的供应商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不得参与投标。
2.6&bsp;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 。
2.7&bsp; 本项目 / 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 。
2.8&bsp;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9&bsp; 其他要求:
2.9.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9.2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9.3 参加投标的厂商应能够直接作为卖方与买方签订内贸合同;
2.9.4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2.9.5 评标当日,投标人须准备至少包括业绩、资质、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备查。如投标文件中上述材料不清晰可辨,评标委员会要求核查原件时,投标人须保证在2小时内送达招标代理指定地点,否则不清晰可辨的材料将视为无效;
2.9.6 满足国家绿色低碳采购要求,不得使用来自松材线虫病疫区的松木及包装材料,如采购含有木质包装材料的货物时须提供《植物检疫证书》(须提供加盖公章的绿色包装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2.9.7 满足国家合规管控要求(须提供加盖公章的供应商合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2.9.8 投标人必须是整体解决方案的原厂商,若所投产品包括第三方产品,投标人须具备该第三方产品本项目原厂唯一授权资质,并提供加盖原厂公章的授权文件。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月18日09时00分至2023年1月28日16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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