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湘江永州至衡阳三级航道建设三期工程浯溪二线船闸社会交通改道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3-01-17 交通   设计   设计施工总承包  
湘江永州至衡阳三级航道建设三期工程
浯溪二线船闸社会交通改道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湘江永州至衡阳三级航道建设三期工程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湘发改基础〔2022〕928号”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为湖南省水运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和湖南省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湖南省水运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浯溪二线船闸社会交通改道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湘江永州至衡阳三级航道建设三期工程按1000吨级标准建设湘江永州萍岛至浯溪枢纽82公里航道,建设潇湘船闸(冷水滩区)和浯溪二线船闸(祁阳市),建设相应附属配套设施。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永州萍岛至浯溪枢纽82公里航道库尾浅滩整治;
(2)改建潇湘船闸(含鱼道工程)和扩建浯溪二线船闸(含鱼道工程);
(3)82公里航道的航标及智慧航道工程、3个航道处(永州航道处、冷水滩航道处和浯溪航道处)、1个锚地管理区(永州锚地管理区)、1个航道信息监控指挥中心(永州航道信息监控指挥中心)、3个水运事务中心(永州市零陵区水运事务中心、冷水滩区水运事务中心和永州市水运事务中心的工作码头及船艇)等内容。
2.2 本次招标项目建设地点:湖南省永州市祁阳市境内。
2.3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为150日历天(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其中设计周期为30日历天,施工工期为120日历天。
维护周期3年,拆除工期为60日历天(从收到发包人指令之日起开始计算)。
2.4 建设规模与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湘江永州至衡阳三级航道建设三期工程浯溪二线船闸建设期间需中断浯溪枢纽坝顶公路桥,为保障社会车辆通行,项目拟在浯溪枢纽坝顶公路桥下游约320m处修建一座跨湘江临时钢栈桥,两岸顺接祁阳大道。钢栈桥全长约456m,桥面宽15.5m,双向4车道。本桥限重55t,限速30km/h,桥梁设计年限5年,使用年限3年,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的洪水位,不考虑通航需求。接线道路按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长约1454m,路面宽14.5m,双向4车道。
招标范围:本合同承包人应为完成下述所列的工程项目提供劳力、材料、设备、服务以及实施,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工程项目:为达到城市道路正常通行状态所需的项目(路基、路面、桥梁、涵洞、交叉、交通安全设施、临时工程等)施工图勘察设计、材料采购、工程施工及相关检测、施工期的安全监测和检查维护及水上安保、环保、水保措施,使用期维护(含定期监测桩基冲刷情况)、使用期社会交通道路改道配套设施与服务,拆除和回收(回收收益归本合同承包人所有),以及防洪评价及通航论证、与其他相关合同段的施工配合工作等;项目占地征收(按4年临时用地征收)和施工所需的临时用地征收。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范围分为 1个标段,标段号为XYHS-TJ02。
2.6 质量要求:工程勘察设计服务质量目标要求:合格,通过专家评审。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3投标人近 5 年内(2017年11月1日至今)至少独立完成过一座长度不少于400米的桥梁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计算以交工时间为准)。
3.4 主要人员最低要求:项目经理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自有人员;设计负责人具有公路与桥梁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投标人自有人员;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公路与桥梁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自有人员。
3.5财务状况最低要求:投标人须提交2019年、2020年、2021年企业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没有处于被接管、破产或关、停、并、转状态,且2019年、2020年、2021年资产负债率均不超过75%。
3.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分)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7招标人不接受存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情形之一的投标人或被全国(湖南省)水运或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评为最近一年D级、连续两年(最近第一年和最近第二年)评为C级及以下信用等级的、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依法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的、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依法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投标人报名。
3.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由联合体成员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担任,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2个,由联合体牵头人投标报名。
3.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4.1 ***于 2023  年 1 月 17 日至 2023  年 1 月 29 日(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报名。***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 2 月 13  日 9 时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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