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溧水区林场环卫一体化保洁服务招标公告
日期:2023-01-17 保洁   环卫一体化   溧水区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NJMY-DL-2023001
2、项目名称:溧水区林场环卫一体化保洁服务
3、预算金额:60万元
4、最高限价:60万元,超过此限价为废标。
5、采购需求:溧水区林场内管辖的9个区域(含分场办公区域)保洁环卫一体化、垃圾分类项目数据监管、垃圾分类设施维护监管、垃圾分类宣传标识(海报)、垃圾分类宣传活动开展、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建设、台账资料的建立。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1年。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依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 成立不满一年不须提供,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从其行业规定。);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或不良征信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等行政处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需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无。
2.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拟投标项目负责人
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2022年7月至2022年12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金缴纳清单;(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2.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01月17日至2023年01月21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2
时0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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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53605787
手机:13681224795(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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