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重庆市轨道集团实物资产管理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1-13 轨道   物资   实物资产管理  
重庆市轨道集团实物资产管理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重庆市轨道集团实物资产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国有资金,招标人为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西段210号轨道大竹林基地内。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重庆轨道交通24号线(一期)信息化项目中的实物资产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属于信息化项目中智慧网络管理体系下运营维修维护一体化平台的子模块,属于交开投数字化转型项目中,轨道运维作业管理优化项目其中一个子系统。通过本项目的建设,运用信息化手段支撑实物资产从建设到运营全生命周期管理的各项业务,从而达到保障实物资产安全、提高实物资产利用率、优化实物资产配置的目的,最终实现从“实物资产建设为核心”向“实物资产运营为核心”的转变,同时满足合同管理、实物资产移交管理、实物资产管理需求。系统能够更准确掌握运营关键资产的信息,建立清晰准确的资产台帐,有效管理资产的维护、维修和运行,以规范、可控的流程进行采购、库存、维修和报废流程管理,为运营公司建立现代先进的信息化管理平台和工具,为公司管理层提供准确可靠的绩效考核业务指标,对运营资产进行科学有效管理,充分发挥资产的效益,达到保值增值的目的。主要提供项目管理、资产基础管理(资产编码体系、资产信息管理、资产台账管理、资产接收管理、资产结构、设备定位、资产移动、资产报废、资产替代、设备关联备件、预算与成本管理)、基础设施管理、备件和物料管理、检修器具管理、工作指导管理等功能。建立“流程化”企业设备资产及地铁运营维护管理模式,实现对轨道交通设备资产及维护的规范化管理,实现实物资产全生命周期的台账管理和价值管理。

本项目其目的为消除多编码之间的差异,确保实物资产管理的适应性、灵活性,做到流程在系统中贯通、业务在系统中协同;通过与财务系统有机融合,建立基于业务事件驱动的财务处理流程,实现实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三流”同步,有效提升管理和生产效率,提出符合公司发展及信息化管理可实施的标准化管控体系,包括:1)明确各项业务的岗位职责,梳理业务管理制度体系;2)梳理各项业务流程体系;3)制定符合信息化管控要求。

在管理标准化的基础上搭建实物资产管理系统,通过系统的建设与实施,实现“合同管理的统一、资产移交的统一、资产管理的统一”,建立资产架构体系,运用信息化手段支撑重庆市轨道集团实物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业务,从而达到保障实物资产安全、提高实物资产利用率的目的,实现实物资产配置优化。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1312.098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主要实施内容包含但不限于:需求调研及管理标准化、实物资产分类及数据梳理、合同管理、实物资产移交管理、实物资产台帐管理及价值管理、信息化实施落地、与其他系统接口、质保与运维服务等。实物资产管理应用系统与其他类应用之间的交互关系也非常紧密,平台考虑了统一、规范的业务、数据接口集成标准,保证可扩展和通用集成能力。具体详见“第六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2.5 工期要求:14个月。具体时间节点如下:

(1)管理咨询与详细解决方案设计3个月;

(2)详细需求调研与分析1个月;

(3)系统方案设计1个月;

(4)系统实施开发与集成3个月;

(5)系统测试与部署1个月;

(6)实物资产数据录入后上线试运行3个月(至少一条线);

(7)所有已建线路实物资产数据接入上线运行1个月后验收。

质量保证期要求: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1.2 投标人的资质要求须达到以下要求之一:

(1)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达到基本级(CS2)及以上;

(2)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三级(CMMI3)及以上评估。

3.1.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2014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国内同类项目案例。(同类项目是指:合同标的中须包括:“资产管理”或“合同管理”或“资产移交管理”等关键词之一)。

3.1.4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本公告发布至2023-01-28 10:00:00(北京时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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