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燕山分公司新增便携式环保监测仪器项目VOC气体检测仪招标公告
日期:2023-01-13 中国石油   石油   化工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燕山分公司新增便携式环保监测仪器项目VOC气体检测仪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招)燕山石化VOC气体检测仪招标(WZ20230201-3719-352-B1)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燕山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VOC气体检测仪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VOC气体检测仪1ppb-10000ppm 手持式 90.00 包1-1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制造商所生产的VOC检测仪系列产品必须具有2年以上100台良好运行的应用业绩。
    3.1.7 产品制造商必须在中国境内设有办事机构和技术服务中心必须说明卖方具有的技术支持和维护能力及组织结构。
    3.1.8 卖方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注明产品的原产地和组装地在最终件货文件中提供产地证明文件。
    3.1.9 通过中国防爆认证,防爆等级不低于China Ex ia II CT4。防护等级不低于IP66/IP67。
    3.1.10 分辨率可达0.001ppm,量程范围0.001~10000ppm。响应时间:2秒。工作温度范围不低于 -20℃~45℃。
    3.1.11 满足以下技术要求:照明功能:仪表具有照明功能,满足夜间正常使用。电池:可充电电池。采样方式:泵吸式,内置气泵。报警信号:气体超标,电池电压不足、传感器故障、电池电量不足报警。
    3.1.12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3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月11日 8:00时至2023年1月17日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2月02日09:00时***。
    开标时间:2023年02月02日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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