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黄骅港综合港区液体化工码头吹填疏浚工程监理(二次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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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请登录) |
招标内容: | |
黄骅港综合港区液体化工码头吹填疏浚工程监理(二次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黄骅港综合港区液体化工码头吹填疏浚工程监理已由 以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沧州森旭港务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 ,出资比例为 100.00% ,招标人为 沧州森旭港务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黄骅港综合港区液体化工码头工程建设规模为建设1个5万总吨液化烃泊位和1个2万吨级液体化工泊位(码头水工结构按靠泊 5 万吨级船舶设计建设),使用岸线长度 503m。本工程为黄骅港综合港区液体化工码头(地基处理)——疏浚部分,含码头前沿停泊水域和回旋水域,水域面积为31.87公顷,底高程为-10.7m~-14.5m,边坡1:3。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建设过程中所涉及的工程项目的施工准备、施工、交工、竣工及缺陷责任期等阶段以及招标人安排的其它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港口与航道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水运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业绩要求:近五年(2017年12月1日至今,以交(竣)工验收证书或项目评定书上时间为准)具有一项已完成的类似工程监理业绩; 3.1.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提供2021年度的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要求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4信誉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含投标人的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1.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备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港口与航道专业)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批准的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具有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缴费期限:包含2022年5月至2022年10月。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水运监理工程师1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港口与航道专业)或交通部批水运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及以上。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交通部批水运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及以上。 监理员1人,具有监理员资格证或监理业务培训考试合格证书。以上所有人员均应具有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缴费期限:包含2022年5月至2022年10月。 3.1.7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益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1-13 08:30 至 2023-01-17 17:30 (北京时间,下同),*** 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400 元,售后不退。 无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02-02 09:30:00 ,递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