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长春市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安全防护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1-12 金融   安全防护   合金  

 

一、招标条件
(请登录)受长春市综合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长春市综合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升级项目招标工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以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市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安全防护项目
2.2 标段划分:
标段名称 标段编号 招标内容 招标控制价 合同履行期限
长春市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安全防护项目一标段(整改添加设备) JLRF-2023-008-1 相关安全防护产品设备一批(详见招标文件) 940310元 合同签订之日起50天
长春市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安全防护项目二标段(测评服务) JLRF-2023-008-2 等保测评服务 100000元 合同签订之日起50天
2.3 交货地点: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10111号。
2.4质量标准:使长春市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对外提供服务符合《网络安全法》及其它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中对网络安全防护能力的要求。
2.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二标段投标申请人还须具备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
3.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具有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良好证明;具有本年度最近月份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本年度依法免税或依法尚未达到纳税标准的,提供情况说明,并加盖公章);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招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2019年至今)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7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委托代理人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按照《关于疫情期间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通知》(长公管委办〔2021〕21号)要求,疫情管控中高风险地区企业、单位或个人参与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可委托长春市其他企业、单位或人员,携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参与投标活动。在长春市设立分公司的企业、单位,分公司可通过授权委托书参与投标活动。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有发热等症状及与确诊、密切接触人员有接触的,不得参与项目的现场开评标活动。进入交易场所人员应当携带居民身份证,做好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配合交易场所工作人员做好扫码测温、实名登记等防控工作。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须递交《投标人疫情管控承诺书》,格式自拟。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月13日至2023年1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请登录)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一标段800元,二标段300元,售后不退。
4.3 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2月10日13时3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商务VIP会员及以上会员级别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该项目仅供商务VIP及以上会员查看

立即注册 立即登录 点击对接负责人
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