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镇康县环卫一体化服务市场化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3-01-10 环卫一体化   镇康   一体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NFY-LCZKCG-2023-01
项目名称:镇康县环卫一体化服务市场化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926.399805
最高限价(万元):926.4
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一是负责新城区、口岸片区、南伞老城片区、工业园区,南伞河、界牌河等城市及河道护栏旁彩色步行道、栈道及西桥湖、汇智湖、上善湖、南帕坎公园水域及步行道的清扫保洁,清扫保洁总面积118万平方米、河道管护总长5千米。二是负责上述区域内产生的所有垃圾的收集清运。三是负责城区17座市政公共洗手台的日常维护保洁。四是负责城区21座市政公厕的日常维护保洁(其中10座公厕采取“以商养厕”的模式运作,由政府投资建设商业配套设施,建成后交由承包人使用,公厕管护费不纳入本次承包计费范围)。五是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含渗滤液处理设施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护修复,以及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的日常清扫保洁和管理维护。(二)项目总投资:926.4万元/年;(三)服务要求1.服务合同期限:3年(其中试运营期为1年),承包期满后,视承包方经营管理水平,选择续签承包合同或重新招标选定其他承包方。2.为确保环卫市政管理工作平稳交接和过渡,承包方无条件接收现有环卫工人,交接6个月后,承包方可根据规章制度和用工考核办法,自主决定员工的聘用,在符合用工条件下,优先录用原环卫员工。3.现有环卫站点、设施、机械和车辆由县住房城乡建设局适当收取费用后提供给承包方管理使用。承包方接管后负责管理维护,按时缴纳车辆保险,并保持设施和机械、车辆的良好性。承包期满,交回镇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符合报废条件的车辆按国家规定报批处理。4.质量要求:环卫保洁须符合国家《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及《镇康县环卫一体化服务考核办法》(暂行)的相关规定。(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内容及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3年(其中试运营期为1年),承包期满后,视承包方经营管理水平,选择续签承包合同或重新招标选定其他承包方。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01-11 09:00至2023-01-18 18:00,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02-03 09: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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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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