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市芦头镇人民政府环卫一体化项目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龙口市芦头镇人民政府环卫一体化项目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5万元 最高限价:175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在山东省缴纳税收和社会保证资金的供应商,可根据《龙口市财政局转发《烟台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的通知》(龙财采〔 2022 〕22号)上传《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未在山东省缴纳税收和社会保证资金的供应商仍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龙财采〔 2022 〕9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如供应商为非中小企业,其报价将被认定为无效报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下载磋商文件(文件格式.YTZF),不提供纸质磋商文件。 四、响应文件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月1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