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刘冲扶贫养猪场无害化处理竞争性谈判公告
日期:2023-01-05 无害化处理   养猪场   无害化  
被邀请企业:
刘冲扶贫养猪场无害化处理已具备发包条件,参照金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政府投资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发包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金政办秘〔2022〕75号)等有关规定决定进行竞争性谈判方式发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刘冲扶贫养猪场无害化处理
2、项目编号:AHZT-GC-2023-002
3、包段数:1
4、建设单位:金寨县白塔畈镇人民政府
5、项目概况:新建无害化处理间、配套电器、周边硬化、排水沟,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6、最高限价为:22.62万元
二、发包范围:本项目发包范围为设计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具体工程内容及工程量详见工程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
三、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四、工程建设地点:金寨县白塔畈镇刘冲村
五、服务工期要求
1、工期要求:30日历天
2、节点进度要求:在工期内按时竣工并验收合格,其他按合同约定
六、施工企业及拟任项目经理资质条件
1、承包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并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B级证书,且无在建(待建)工程,如在工期内提前完工的,需在现场提供有效的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报告,否则,不予认可,取消其成交候选人资格。
3、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有在建工程的变更施工项目经理投标,但截止到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因以下情形致使施工项目经理变更的除外:
(1)发包方与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受聘企业已解除承包合同的;
(2)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3)发包人与承包人双方同意更换项目经理,须经当地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同意的(本项目不接受因身体健康原因变更的项目经理投标)。
若因上述3种原因之一发生项目经理变更的,须经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备案手续(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登记的,须已解除项目经理在建登记)。同时必须将有效的变更资料扫描件或复印件编制在投标文件中。
合同提前履约完毕的(工程提前交工或竣工验收),必须将有效的该项目交工或竣工验收合格资料[交工或竣工验收资料指: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交工或竣工验收资料,或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交工或竣工验收属实的相关证明或加盖四方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承包单位)公章的验收资料]扫描件编制在投标文件中。
如经查询、质疑或投诉后,核实投标人存在以上情形,但投标时未提供有效证明资料的,将被视为弄虚作假,其投标无效。
七、报名时间及方式
***凡收到竞争性谈判发包邀请函的企业,请于2023年1月9日9时30分***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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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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