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雨花新城兴梅路10KV天虹线、兴梅线及梅山矿业电缆正式回迁工程YS22S0353--环网柜招标公告
日期:2023-01-05 矿业   电缆   回迁工程  
雨花新城兴梅路10KV天虹线、兴梅线及梅山矿业电缆正式回迁工程YS22S0353--环网柜-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L066022Y86438)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雨花新城兴梅路10KV天虹线、兴梅线及梅山矿业电缆正式回迁工程YS22S0353--环网柜(招标项目编号:DL066022Y86438),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南京苏逸实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雨花新城兴梅路10KV天虹线、兴梅线及梅山矿业电缆正式回迁工程YS22S0353--环网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雨花新城兴梅路10KV天虹线、兴梅线及梅山矿业电缆正式回迁工程YS22S0353--环网柜: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
3.1.1若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具备如下资格能力要求:
①投标人应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
②设计制造过满足专用资质业绩要求的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同类型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在招标文件规定年限内的供货数量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③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要求。同时,投标人应具备对上述材料、元件和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验制度、检测手段和能力,和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的检测合格证明,并满足技术规范对外购外协组件材料第三人资质业绩和技术水平的要求。原材料组部件管理具有可追溯性。
④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工序的工艺文件、作业指导书,且能保证产品生产的需要。各个工序按工艺文件执行,并具有可追溯性。
⑤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出厂检测能力,包括试验场地、试验设备和试验人员。
3.1.2若投标人为产品代理、经销的,应具备如下资格能力要求:
①一个制造商对同一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且制造商不能与其授权代理商投同一个标包,否则评审阶段将作否决处理;
②代理商投标需要有原厂商的专项授权。
3.1.3投标人所投产品,应具备如下资格能力要求:
①所投产品须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产品有效试验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各类试验报告均系针对具体型式规格产品的试验报告。
②投标产品不得选配缺陷责任期(自设备投运之日起两年内)发生产品质量问题(接续、接触机械电气性能,支撑、封闭绝缘性能,以及电力电子性能下降、老化、毁损、丧失)导致设备停运检修的组件材料制造商的产品。
③提供的同类材料未因该材料原因出现过质量问题(或出现过质量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通过国家电网公司或所在省公司的验收)。
④在国内材料销售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通过国家电网公司或所在省公司的验收。
⑤在国内材料销售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和/或投标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通过国家电网公司或所在国网省级电力公司的验收。
⑥投标产品不得违反《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相关要求。
3.1.4投标人企业应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1)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专用资格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2)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投标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惩戒”。
②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须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报告中应包含“营业执照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20天内,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
③根据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联合印发的《印发 <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 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946号)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本招标活动不接受贴牌代工的投标以及其他任何分包行为的投标。
(5)根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投标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投标。
(6)违反“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在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中被认定在招标人采购活动中存在行贿行为情节严重的,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否决。为保障电网和设备本质安全,维护良好电工装备质量生态环境,确保投标人提供优质产品。招标人有权对违反“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的投标人加大不良行为处理力度。
3.2专用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应是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运行的法人,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2.2投标人经营情况和银行资信状况良好,提供开标日前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或近3个月内的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2.3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产品经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国家实行强制认证制度的产品,投标人应提供“3C”认证证书或者强制性认证产品的符合性自我声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2.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6月1日以来,承担过同类招标产品业绩至少1个,提供合同(时间、金额以合同为准)【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2.5投标人自开标日前三年内,符合以下要求,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及法人签章】:
(1)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文件的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的;
(3)未发生因投标人原因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二级及以上质量事件);一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较大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三级及以上人身安全事件)、较大及以上电网、设备事故(三级及以上电网、设备安全事件);六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四级人身安全事件)、一般电网、设备事故(四级电网、设备安全事件)或较大质量事故(三级质量事件);三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四级质量事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年01月05日17时00分00秒---2023年01月10日17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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