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邮政研究中心“邮件处理中心能力资源数据可视化平台开发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请登录)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邮政研究中心委托,拟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邮政研究中心“邮件处理中心能力资源数据可视化平台开发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采购编号:CECOM-2022-BD01-0684)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本项目采用线上电子化磋商,对按要求在线上制作的电子应答文件进行审查及评审。***
二、采购内容:
本项目采购“邮件处理中心能力资源数据可视化平台”的相关开发及部署服务,用于实现对邮政各地处理中心资源数据的统一集中化管理及可视化展现,同时满足处理中心情况、地理位置信息展示、业务数据价值挖掘等可视化分析场景的展示需求,并支持PC端、移动端、大屏等多终端交互使用形式,以为使用方提供精准掌握中国邮政邮件处理中心资源情况的信息化手段。
其中运行软件(应用软件、数据库等)由供应商承担,基础运行环境(操作系统、硬件及网络等)由采购人承担。总体交付周期为两个月(60个自然日)。
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五部分《技术(服务)规范书》。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2)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须提供承诺书、网站截图等相关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3)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分包的活动,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5)供应商须承诺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须提供承诺书。
6)供应商具备数据可视化平台开发能力,自2019年1月1日起有不少于3个合同额在20万元以上,且已经完成上线验收或已正式投入使用的可视化平台类项目业绩,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供应商必须获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并进行登记备案。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得分包、转包,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注:供应商须按供应商资格条件逐条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售价为人民币300元。***购买采购文件的时间: 时间:2023年1月4日至2023年1月9日,每天9:00-11:30,13:30-16: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电子版响应文件递交时间要求:电子版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12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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