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交一航局华能汕头勒门(二)海上风电场项目基础及风机安装工程施工期海上通航安全专项服务招标公告
日期:2022-12-16 海上风电场   海上风电   风电场  

中交一航局华能汕头勒门(二)海上风电场项目基础及风机安装工程施工期海上通航安全专项服务
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鉴于招标人已经与 华能汕头勒门(二)海上风电场项目基础及风机安装工程 项目的建设单位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招标人为 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总承包工程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华能汕头勒门(二)海上风电场项目基础及风机安装工程
项目地点:汕头市东部、南澳县南部海域的勒门列岛附近,距离北侧南澳岛最近距离约18.5 km,距离西侧汕头市陆地最近距离约14 km
项目主要工程包括1座海上升压站导管架基础施工、27台基础及风机安装施工。
2.2 工作范围
(1)负责编写该工程通航安全维护方案。
(2)协助办理有关通航安全维护方面的资料。
(3)派出满足本次水上安全技术服务工作要求的安全维护船舶,船舶按国家有关要求配备船员并确保适航。
(4)落实施工现场水域的通航安全维护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经营、业务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水上水下安全技术服务相关内容。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依法纳税、按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以及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3.4业绩要求:近三年内具有至少1项通航安全技术服务相关业绩,近三年指 2019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文件等证明材料)。
3.5服务船舶设备要求:施工需使用符合海区作业的船舶,需提供有效的船舶相关证书,包括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船舶适航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船舶吨位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复印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船舶检验证书簿》。拟用船舶所有权证书,船舶所有人即投标人,非自有船舶须提供光租合同或期租合同或船舶所有人该项目独家投标授权。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7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3.8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及重大质量、环境、安全问题等情况。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 2022 年 12月 16日12时至 2022 年 12 月 21 日 14 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1月6日 14 时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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